2026年9月30日 星期三

116年第二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會員福利

 




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

116年第二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會員福利

親愛的樹杞林攝影學會會員大家好:

本會116年第二屆第一次會員大會,預定於116年1月9日(六)上午十時在湖口鄉悅禾小館舉行,十點貴賓和會員報到,十點半大會開始,十二點用餐和摸彩表演節目助興。

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第二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恭請蒞臨指導https://shuqilin.blogspot.com/2026/10/blog-post_07.html

隨著本會會員人數逐漸增加,學會各項活動也更加多元。為了讓有限的會務經費發揮更大的效益,本年度會員大會將不發放傳統紀念品,而是將原本可能用於購買紀念品的經費,轉化為會員全年都能實際享受到的攝影活動與福利。

我們希望會員得到的,不只是一次拿回家、價值幾百元的紀念品,而是能夠真正「拍得到、吃得到、玩得到、學得到,也有機會獲獎」的實質回饋。

一、會員福利大幅增加

1. 人像外拍優惠

0927大會杯人像外拍活動:

  • 會員:優惠價 500元
  • 第二位家屬:400元
  • 非會員:800元
  • 凡預繳116年度年費1,500元者,可享免費拍攝優惠。

讓會員繳交的年費,不只是會員資格,而是可以實際轉換成攝影活動的參與權益。

2. 會員大會免費用餐

過去115年會員大會,每位會員另收取400元餐費。

116年,會員大會在湖口鄉悅禾小館舉辦,會員免費用餐(非會員酌收餐費四百元)。

也就是說,會員除了參加一年一度的重要會員大會之外,也能享有學會提供的餐敘福利。

3. 人像外拍全面免費

過去115年,人像外拍活動每次約收取300~500元。

116年,本會規劃將人像外拍活動改為:

會員人像外拍免費參加

讓喜歡拍人像的會員,可以降低參與門檻,多拍、多交流、多累積作品。

4. 增加攝影比賽與獎勵

為鼓勵會員持續創作,提升會員參與攝影活動的熱情,本會規劃舉辦:

  • 人像雙月賽
  • 自由題材半年賽
  • 提供獎金及相關獎勵

讓會員不只是「參加活動」,更能透過比賽持續創作、交流與成長。


我們要的不是「一份紀念品」

而是「一整年的會員福利」

傳統紀念品可能只有幾百元的價值,而且一年只有一次。

如果把這些經費轉投入會員活動,會員所得到的將會是:

免費會員大會餐敘
+ 免費人像外拍
+ 攝影活動優惠
+ 雙月人像比賽
+ 半年自由題材比賽
+ 獎金及創作鼓勵
+ 更多攝影交流機會

這些福利,對真正喜愛攝影的會員而言,才是更直接、更實用的回饋。


「把錢花在會員身上」

學會的經費來自會員,也應該盡可能回到會員身上。

因此,116年度本會希望建立一個新的方向:

少一點一次性的紀念品,
多一點全年性的會員福利。

我們希望每一位會員都能感受到:

加入樹杞林攝影學會,不只是多一個會員頭銜,
而是真正有活動、有交流、有學習、有創作、有比賽,也有實質福利。

讓我們一起把學會的資源,用在更多會員真正需要的地方。

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

116年第二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敬邀全體會員共同參與

已於115年9月28日第三次理、監事會討論通過實施

2026年9月29日 星期二

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 2026 年(碩/博學會士)審議




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2026 年(碩/博學會士)審議,敬邀各方有志人士踴躍參加,感謝大家

收件地址:(310)新竹縣竹東鎮仁愛里沿河街529巷2號

評審時間: 115年12月5日(星期六)上午9時 

評審地點:新竹縣原住民族文化教育產業推廣中心

碩學會士:

第五條,凡本會會員得依定申請碩學會士榮術審議*經評審通過由學術主委提請理事會經

核議通過者,授予碩學會士縈街。

第六條 申請榮街審議碩學會士之會員,須提出申請書及作品,為審議之依據。

(一)、申請書(詳如附表)。

(二)、作品:(彩色或黑白攝影额,選择一種不得混投),須提出具有攝影技巧及沙龍作品長

邊(14时〜16时)照片共十二張,並附作品數位檔光碟一份,經七位評審之半數以上通過者,授予碩學會士榮術。

博學會士:

第七條 1.凡本會碩學會士資格一年以上,经常履行義務者,得依規定申請請博學會士榮街審議。

經評審通過,由學術主委提請理事會經核議通過者,授予博學會士帶銜。

第八條 申請審議博學會士之會員,須提出申請書及作品,為審議之依據。

(一)、申請書(詳如附表)"

(二)、作品:(彩色或黑白攝影额,選擇一種不得泥投)·須提出具有專題性之高度藝術水準典

精湛技法之沙籠作品,長遗(14时〜16时)照片共十六张,並附作品創作理念及數位檔光碟

一份:需經七位評審之半數以上通過,授予博學會士榮街。

(三)·曾通過硕學會士之作品,不得用於申请博會士。

附则:

第十條 送審作品,視當年度規定,今年不限制需用卡紙黏貼外不得用木板或鏡框裝裱。


第十一條 申請作品文件請親送(或郵寄) 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會址。


第十二條 每年年底前擇一個週六為評審日,次年一月會員大會頒發證書。


第十三條 申請碩學會士需繳納審查費新台幣一千五百元,博學會士新台幣二千元。 未繳者不予評審,評審通過與否,所繳費用皆不退還(榮譽博學會士免繳)

本會銀行帳戶:


1.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六家庄分行(代號822) 帳號: 554540544860學會銀行帳戶戶名: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


2.華南銀行竹東分行(代號008) 帳號: 301100102130 學會銀行帳戶戶名: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


第十四條 凡評審通過之碩學暨博學會士皆須繳交證書費貳千元,未繳者視同棄權。 

新北市攝影學會 理事長 學術主委:劉月梅

申請書(詳如下列附表):請自行另存圖片下載影印,填寫後連同作品交給理事長

欲投件者請洽理事長




2026年9月27日 星期日

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大會盃比賽辦法

 


一、宗旨:為倡導正常休閒活動、促進同好影藝影藝交流聯絡情誼,特定本辦法

二、參加資格:限本會有效會員

三、活動日期:以該年度會員大會召開日期前擇期舉辦

四、題材:會員大會指定題材為限

五、作品規格:限5X7,彩色、黑白混合評審

六、參加張數:每人最多6張,限當日有報名現場參加的,不能用別人名字或作品參賽

七、收件日期:活動日後至評審日截止

八、收件地點:學會會址

九、評審日期:每年十一月或十二月

十、評審地點:暫定新竹縣原住民族文化教育產業推廣中心,視情況另外租借

十一、獎勵辦法:

十二、頒獎:下一年度會員大會頒獎

十三、附則:


2026年9月25日 星期五

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人像雙月賽」簡章

 


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人像 雙月賽」簡章

一、宗旨:為提倡攝影藝術,提升本會會員影藝水準及培養人像攝影技能,特舉辦本攝影比賽,以精進攝影技藝。

二、主題:以本會單月(3、5、7、9、11月)舉辦人像攝影活動拍攝之作品,4月評審3月拍攝作品、6月評審5月拍攝作品,依此類推。1月因有大會和春節過年活動不舉辦,9月和大會杯合併舉辦拍攝、11月和全國人像比賽合併舉辦拍攝。

三、參加資格:限本會會員及各種課程、班隊研習期間之學員,且當日有報名現場參加的,不能用別人名字或作品參賽。

四、作品規格:5 X 7吋之彩色或黑白作品 ( 混合評選、請勿留白邊或黑邊等 )至少1200萬像素以上之品質(檔案名稱為:姓名-作品题名)jpg電子檔案。

五、參加件數:每人每次以5張為限 (以評審前1個月活動現場所拍之作品為準)。

六、收件方式:

(一)Email:shuqilin310@yahoo.com(請註明參加幾月份月賽、參賽張數)

(二)Line: (請註明參加幾月份月賽、參賽張數)

七、收件日期:請於評審日前三天寄到,逾時不予評選。

八、評審日期:每年(4、6、8、10、12月) 第三星期二晚上7點評審(和當月沙龍月賽一起舉辦,先人像雙月賽再沙龍)。

九、評審地點:線上。

十、獎勵辦法:

1.  年度積分排行榜:( 累計雙月賽分數:金牌5分、銀牌4分、銅牌3分、優選2分、入選獎1分 ),若同分則以金牌最多張者獲勝,若仍相同則以銀牌最多張者獲勝,以此類推直至比出結果。)

2.每雙月金、銀、銅一人限得一獎;優選不限一人得一獎(含金、銀、銅);每投件20張取1張優選; 並至少取總投件數30%為入選(含金、銀、銅及優選)(視投件張數可機動調整,以上各獎項視情況可從缺。)

凡年度積分合計最高排行前三名者,可獲得如下獎勵: 

第一名乙名:獎勵金新臺幣參仟元整暨獎狀乙張

第二名乙名:獎勵金新臺幣貳仟元整暨獎狀乙張

第三名乙名:獎勵金新臺幣一仟元整暨獎狀乙張

3.「樹杞林」會士資格授予:本會會員參與指定題材之雙月賽年度內積分累積達 40分以上,即可獲頒「樹杞林會士」證書。若往後於排定的年度月雙賽活動中外拍次數調整為每月舉辦外拍累積參賽積分,年度內最多得有兩次未參賽,當累計積分達 50 分以上時,即頒給本會「「樹杞林會士」證書。

十一、每次評審入選以上作品,本會有權刊登季刊,或登載本會網站、blog,臉書等及編入本會攝影年鑑,或相關出版品,不另致酬。

十二、榮獲年度積分獎前三名以上獎項者,於本會會員大會頒獎。

十三、附則:

(一)本辦法經理事會通過修改時亦同。

(二)凡參加本項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者將取消各獎項並追回獎金

   (三)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視同承認此簡章,並自民國106年1月1日起實施。

欲投件者請洽理事長,將邀您進入雙月賽群組

已於115年3月22日第一次理、監事會通過,開始實施

已於115年9月28日第三次理、監事會討論通過修正紅色部分,開始實施

附:

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樹杞林會士」資格授予辦法 https://shuqilin.blogspot.com/2026/09/blog-post_24.html

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自由題材半年賽」簡章

 


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自由題材半年賽」簡章

一、宗旨:為提倡攝影藝術,提升本會會員影藝水準及培養攝影技能,鼓勵會員踴躍參與活動,特舉辦本攝影比賽,以精進攝影技藝。

二、主題:以評審日期前一年本學會主辦或與友會合辦的課程或活動(外拍),及友會給名額的活動都可以,不限手機、相機、空拍機均可參賽。

三、參加資格:限本會會員及各種外拍活動、班隊研習期間之學員,且當日有報名現場參加的,不能用別人名字或作品參賽。

四、作品規格:5 X 7吋之彩色或黑白作品 ( 混合評選、請勿留白邊或黑邊等 )至少1200萬像素以上之品質(檔案名稱為:姓名-作品题名)jpg電子檔案。

五、參加件數:每人每次以5張為限 (以評審前1年活動現場所拍之作品為準)。

六、收件方式:

(一)Email:shuqilin310@yahoo.com(請註明參加自由題材半年賽、參賽張數)。

(二)Line: (請註明參加自由題材半年賽、參賽張數)。

七、收件日期:請於評審日前三天寄到,逾時不予評選。

八、評審日期:每年(1、7月) 第三星期二晚上7點評審(和當月沙龍月賽一起舉辦,先自由題材半年賽再沙龍)。

九、評審地點:線上。

十、獎勵辦法:

1.  年度積分排行榜:( 累計半年賽分數:金牌5分、銀牌4分、銅牌3分、優選2分、入選1分 )統計最高前三名者頒獎鼓勵,若同分則以金牌最多張者獲勝,若仍相同則以銀牌最多張者獲勝,以此類推直至比出結果。)

2.每半年賽金、銀、銅一人限得一獎;優選不限一人得一獎(含金、銀、銅);每投件20張取1張優選; 並至少取總投件數30%為入選(含金、銀、銅及優選)(視投件張數可機動調整,以上各獎項視情況可從缺。)

凡年度積分排行前三名者,可獲得如下獎勵: 

第一名乙名:獎勵金新臺幣參仟元整暨獎狀乙張

第二名乙名:獎勵金新臺幣貳仟元整暨獎狀乙張

第三名乙名:獎勵金新臺幣一仟元整暨獎狀乙張

3.「樹杞林」會士資格授予:本會會員參加學會舉辦之自由題材半年賽,兩年內累計積分達 40分以上(須連續次數或規定次數不得中斷),即可獲頒「樹杞林會士」證書。若往後於排定的半年賽活動中次數調整為每季舉辦累積參賽積分。當年度內累計積分達 40分以上時,即頒給本會「「樹杞林會士」證書。

十一、每次評審入選以上作品,本會有權刊登季刊,或登載本會網站、blog,臉書等及編入本會攝影年鑑,或相關出版品,不另致酬。

十二、榮獲年度積分獎前三名以上獎項者,於本會會員大會頒獎。

十三、附則:

(一)本辦法經理事會通過修改時亦同。

(二)凡參加本項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者將取消各獎項並追回獎金

   (三) 參賽作品使用AI部分可接受, 但須有作者拍攝元素,不接受完全無中生有

  (四) 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視同承認此簡章,並自民國106年1月1日起實施。

已於115年9月28日第三次理、監事會討論通過修正紅色部分,開始實施

欲投件者請洽理事長,將邀您進入半年賽群組

附:

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樹杞林會士」資格授予辦法 https://shuqilin.blogspot.com/2026/09/blog-post_24.html

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樹杞林會士」資格授予辦法


第一條 設置宗旨

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為鼓勵會員持續從事攝影創作、積極參與學會各項攝影活動及競賽,並藉由累積競賽積分肯定會員之創作成果,特設「樹杞林會士」榮譽資格,作為會員攝影學習與創作成果之認證。

第二條 取得方式及積分標準

學會會員參與本會舉辦之各項攝影活動及競賽,得依下列規定累積積分,達到標準者,取得「樹杞林會士」資格:

一、自由題材攝影比賽
學會會員參加本會舉辦之自由題材半年賽,於兩年內累計積分達 40分以上者,得申請取得「樹杞林會士」資格。參賽須依本會規定之連續參賽次數或指定參賽次數辦理,不得任意中斷。若往後於排定的半年賽活動中次數調整為每季舉辦累積參賽積分。當年度內累計積分達 40分以上時,即頒給本會「「樹杞林會士」證書。

二、月賽/人像雙月賽
學會會員參加本會指定題材之月賽或人像雙月賽,於年度內累計積分達 40分以上者,得取得「樹杞林會士」資格;年度內最多得有一次未參賽。若往後於排定的年度月雙賽活動中外拍次數調整為每月舉辦外拍累積參賽積分,年度內最多得有兩次未參賽,當累計積分達 50 分以上時,即頒給本會「「樹杞林會士」證書。

三、積分之計算方式、各名次及入選作品之積分標準,依本會當年度競賽相關規定辦理。

第三條 進階榮銜

學會會員取得「樹杞林會士」資格後,得依本會相關規定,進一步參加「碩學會士」及「博學會士」等更高階榮銜之年度積分評審,以鼓勵會員持續精進攝影創作。

第四條 資格確認及證書

凡符合「樹杞林會士」資格者,須依本會規定繳交當年度相關年費及證書製作費,並提供二吋照片一張,完成資格確認及證書製作程序後,始由本會正式認定並頒發「樹杞林會士」證書。

第五條 攝影年鑑

凡取得「樹杞林會士」資格之會員,如該年度本會編印攝影年鑑,得依本會當年度年鑑編印規定及收費標準,繳交相關費用刊登個人作品。

第六條 作品使用及刊登

會員參加本會人像雙月賽及半年賽之入選以上作品,本會得基於學會活動推廣、成果展示及出版等目的,刊登於本會季刊、官方網站、Blog、Facebook社群及其他相關媒體,並得編入本會攝影年鑑或其他出版品;相關作品之刊登,不另支付稿酬或其他報酬。

第七條 資格撤銷

凡取得「樹杞林會士」資格之會員,如經查證其參賽作品有非本人拍攝、冒用他人作品、抄襲或其他違反本會競賽規定之情事,經本會理事、監事會議審議通過後,得撤銷其「樹杞林會士」資格及所獲榮銜,並於本會相關網站或公告平台公告之。

第八條 規章之承認

凡參加本會上述攝影競賽之會員,視為已充分了解並同意遵守本辦法及本會相關競賽規定。

第九條 頒發時間

「樹杞林會士」資格經確認及積分審核通過後,於次年度會員大會中統一頒發「樹杞林會士」證書,以資鼓勵。

第十條 施行

本辦法經本會理事、監事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已於115年9月28日第三次理、監事會討論通過,116年度開始實施,未盡事宜得修正後公布實施。

附:
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自由題材半年賽」簡章 
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人像雙月賽」簡章 

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沙龍月賽實施辦法


一、宗旨:為提升攝影藝術水準及培養攝影藝術人才,並提供同好觀摩與研究。

二、參加資格:依沙龍年度分為兩組,參賽者可選一組參加。

(一)春季組(每年一月至十二月止)。 (二)秋季組每年七月至次年六月止)。

三、作品規格:

       (一)參加作品之規格,12吋X16 吋(4800dpi)。

(二)每人每月限四張,須評審前三天交附投件照片電子檔案(組照不得超過四張,整組以一張計分)。

(三)黑白、彩色照片可混合投遞、題材不限。(黑白、彩色混合評審)。

(四)每張作品應填寫參賽題名、姓名、組合照片請按順序編號、排列。

四、收件: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沙龍主席收,並需電洽沙龍主席是否收到作品電子檔案)。

五、評審日期:每月第三個星期二晚上七時整。

六、評審方式:線上方式舉辦

七、評審及計分辦法:

(一)每月由本會邀請五位沙龍評審老師參與評選工作。

(二)每一種獎位之產生,皆用投票的方式,每位評審老師,每輪每張限投一票。

(三)獎項評定標準:

        入乙:得二票(含)以上者,即獲得「入乙」資格,並可進階參加『入甲』之評審。

入甲:得三票(含)以上者,即獲得「入甲」資格,並可進階參加『佳作』之評審。

佳作:得四票(含)以上者,即獲得「佳作」資格,並可進階參加『優選』之評審。

優選:得五票(含)以上者,即獲得「優選」資格,並可進階參加『特選』之評審。

特選:得六票者,才可列為『特選』。

       (四)積分辦法:特選八分,優選六分,佳作四分,入甲二分,入乙一分(未進階仍保原獎)。

八、榮銜授與:

     (一)於年度結束統計成績,凡本會會員積分滿六十分者,授予「碩學會士」榮銜。積分滿八十分,且為本會「碩學會士」者授予「博學會士」榮銜。

     (二)佳作以上參加年度決賽,取金、銀、銅各一名,分別頒發獎金(可重複得獎),水準不足可予以從缺,不得異議。投考沙龍中途如有中斷,即視為放棄年度總評權。

       (三)『沙龍』年度積分賽前三名將頒發獎狀鼓勵,碩學、博學分開頒獎。

九、附則:

(一)需具會員資格才可參加本比賽,作品本會有權在樹杞林攝影季刊、年鑑、學會網站(網誌或Blog) 及社群媒體上發表,不另給酬。

(二)參加本會碩學考銜12 張作品並獲得碩學會士者,不得再以同一照片重覆參加沙龍比賽。

(三)投龍之作品,評審佳作(含)以上作品,視情況沖洗相片參加年度總評。獎勵如下:

  第一名:獎金一千元、第二名:獎金五百元、第三名:獎金三百元(可重複領取)。

(四)參加本沙龍作品,本會將妥善保管,但如遇意外或郵寄途中受損,恕難負責。

(五)凡通過碩學會士者,須繳交一年年費,證書費二千元及年鑑費用,方得本會承認及頒發榮銜碩學會士證書。通過博學會士者,須繳交五年年費,證書費二千元及年鑑費用,方得本會承認及頒發榮銜博學會士證書。

(六)凡參加本沙龍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一切規定。

(七)本辦法於114年5月3日第二次理、監事會開會通過,自民國115年一月實施,未盡事宜得修正後公布實施。

欲投件者請洽理事長,將邀您進入沙龍月賽群組

(八) 本辦法已於115年9月28日第三次理、監事會討論通過依新規定實施。

2026年9月24日 星期四

115年第四十九屆聯合攝影展覽第四十五屆聯誼攝影比賽活動和獎勵辦法

 



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

115年第四十九屆聯合攝影展覽暨第四十五屆聯誼攝影比賽活動和獎勵辦法


主旨
本會將組團參加「第四十九屆聯合攝影展覽」及「第四十五屆聯誼攝影比賽」,行程規劃如下,誠摯歡迎會員及攝影同好踴躍報名參加。


活動日期與行程(11月15日,星期日)

時間活動內容
07:00竹東火車站 發車
07:30新竹縣政府廣場 接駁
07:45湖口交流道 接駁
09:30大會開幕典禮
11:00人像模特兒拍攝開始
12:00大會午餐(提供便當)
15:30人像拍攝結束,賦歸(返程於餐廳舉行晚宴)

比賽地點:中壢・中原大學


交通與名額

  • 本會安排遊覽車往返,名額以一台遊覽車座位為限(額滿即止)。

  • 錄取順序以完成繳費先後為準。

  • 若超出名額,敬請自行前往或協調共乘。


費用說明
每人新台幣 1,000 元(含遊覽車資、保險、午餐及晚餐餐費)。
理監事和工作幹部及第二位同行家屬優惠價 900 元。


繳費方式
請將費用轉帳至以下學會帳戶(擇一):

  1.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六家庄分行(代碼 822)
    帳號:5545-4054-4860

  2. 華南銀行 竹東分行(代碼 008)
    帳號:3011-0010-2130

戶名: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

轉帳完成後,請務必告知轉入銀行及帳號後四碼,以利核對。


報名方式
請加入 LINE「115年樹杞林全國聯賽參賽群」 群組: https://line.me/R/ti/g/HhTRPw-u-d,入群後即可進行繳費報名。
※ 若因故無法參加,請自行尋覓替補人選,恕不退費。


注意事項

  • 行程可能因現場狀況微調,最新消息將於群組內公告。

  • 比賽簡章請詳閱電子檔(已於8月7日公告)。

  • 建議攜帶個人攝影裝備、備用電池,並做好防曬準備。


115年度全國人像攝影比賽獎勵辦法(大會獎項)

1.金牌獎:十名,各頒精美獎牌(章)乙面、獎品乙份。

2.銀牌獎:二十名,各頒精美獎牌(章)乙面、獎品乙份。

3.銅牌獎:三十名,各頒精美獎牌(章)乙面、獎品乙份。

4.優選獎:四十名,各頒精美獎牌(章)乙面、獎品乙份。

5.入選獎:二百名,各頒精美獎狀乙幀。


6.團體獎:

凡優選以上作品,張數最多之前三名,由主辦單位致贈該團體獎盃壹座。(張數相同時,以累計分數計算之︰金牌五分、銀牌四分、銅牌三分、優選二分、入選一分)。

附則︰金、銀、銅牌,每人限得壹獎。每人限代表一個團體,不得由兩個以上團體選送作品參加,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本會獎勵:

  • 金牌:獎金 10,000 元

  • 銀牌:獎金 5,000 元

  • 銅牌:獎金 3,000 元

  • 優選:獎金 1,000 元

  • 入選:獎金 500 元


為提高士氣若本會榮獲全國人像攝影比賽總成績前三名,學會另加發:

  • 金牌得主:學會加發 10,000 元,理事長加發 10,000 元

  • 得獎優選以上最多張者學會加發獎金10000元(若張數一樣優先比先金牌數、再同樣後比銀牌數、同樣後再比銀銅數,誰多誰得獎)

  • 優選以上得獎者需有會員資格才能領獎

以上合計金牌得主四萬元

歡迎各界熱情加碼贊助,共襄盛舉!


本會投件補助辦法

  1. 凡參加本會遊覽車團並繳交 20張 5K7 超亮麗相片 參賽者,本會補助沖洗費用 1,000 元(請自行沖洗相片,或給店家沖洗後告知學會幹部去取件)。

  2. 未參加本會遊覽車團和未繳滿 20 張者,恕不補助沖洗費用 1,000 元。

  3. 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大會概不退件,敬請留意。


學會推薦指導老師:阿水老師

群組聯繫:LINE「115年樹杞林全國聯賽參賽群」
(如有疑問,請於群組內提出)

當天除了人像比賽還有中原大學校園之美攝影比賽、歡迎您進入學會115年全國人像比賽群組 https://line.me/R/ti/g/HhTRPw-u-d 感恩

學會為準備參加第四十五屆聯誼攝影比賽,已經在今年五月和七月前往中原大學拍過兩次人像,九月大會杯人像比賽也再次前往拍攝,此外特別邀請多次聯誼攝影比賽獲獎田振宏老師來分享他的修圖經驗,歡迎報名參加0912 PS 人像初階編修分享課程::

https://shuqilin.blogspot.com/2026/08/ps.html

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去年成立後第一次組隊參加獲得第七名成績,今年也將組隊參加有租遊覽車和高額獎金鼓勵,歡迎攜伴參加,一同留下美好影像!

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 敬邀

已於115年9月28日第三次理、監事會討論通過實施

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 熱情招募會員!


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 熱情招募會員!

歡迎喜愛攝影的您,與家人好友一同加入這個充滿活力的攝影大家庭。

入會即享以下12大專屬福利:

1.年度會員大會盛宴(116年度)

免費參加會員大會餐會,享用精美佳餚,並有精彩歌舞表演與豐富摸彩好禮。

2.每月線上沙龍比賽

免沖洗、免送實體照片,為您省下數千元參賽費用,輕鬆線上投稿。

3.每月慈濟全省空拍共修

免費加入慈濟空拍群組,學習最新空拍技術與資訊。

4.雙月人像外拍活動(116年度)

免費參加,同時可角逐「人像雙月賽」年度積分,第一名獎金3,000元。

5.雙月攝影講座(實體/線上)

名師親授,助您少走彎路,快速提升攝影實力。

6.每季電子季刊

免費收閱,欣賞會員精彩作品,掌握季內精選影像。

7.年度會員影展與個展協助

免費參加年度聯展,學會並鼓勵及協助您舉辦個人攝影展。

8.年度各種攝影比賽

新竹攝影獎:第一名獎金30,000元

竹東之美攝影比賽:第一名獎金10,000元

大會杯人像攝影比賽:第一名獎金3,000元

年度沙龍總決賽:第一名獎金1,000元

人像 雙月賽:第一名獎金3,000元(116年度開始)

自由題材半年賽:第一名獎金3,000元(116年度開始)

中華民國攝影團體聯合攝影展覽暨團體聯誼人像攝影比賽:獎金優渥

9.不定期免費外拍活動

年度有效會員皆可免費報名參加。

10.會員專屬群組、友會攝影外拍優惠

會員專屬群組活動優先報名,友會攝影外拍優惠免繳友會會員費,即享會員價參與外拍活動。

11.學會分享社群

免費加入,即時獲取最新攝影新知與第一手比賽訊息。

12沙龍與國際賽事輔導

學會免費輔導會員參加各大攝影學會沙龍、國際沙龍及各地美展,助您爭取佳績。

立即加入,讓您的攝影之路更豐富、更精彩!

更多好康詳情請洽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我們期待與您共創美好影像記憶。

入會費300元(116年度開始改400元)

年費:1500元

年費不足一年部分,將按月減收100元

家庭會員|入會費$300,年費 $750(會員家庭中第二位及以後的家人年費半價,參與本會所主辦課程或外拍活動給予相應的優惠方案 (與友會合辦或友會給名額除外)。


轉帳匯款:

1.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六家庄分行(代號822) 帳號: 554540544860學會銀行帳戶戶名: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

2.華南銀行竹東分行(代號008) 帳號: 301100102130 學會銀行帳戶戶名: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

轉帳後請告之轉到哪銀行及後四碼

入會表單請在這填寫:  https://www.beclass.com/rid=30501f0691e7097027fc 或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dqrUtbAUhbFXCYZm_6JJ8F3J6xl0tGj6TmP3SoCqYpJSp0yw/viewform

以上各種優惠已於115年9月28日第三次理、監事會討論通過實施

2026年9月23日 星期三

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組織章程


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組織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 一 條 本會名稱為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 以下簡稱(本會)。

第 二 條 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以積極推動地方藝文活動,以攝影藝術美化人生,創造祥和的社會風氣,進而紀錄,展現推廣新竹之美,促進新竹的繁榮與進步為宗旨。

第 三 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提升會員攝影水準,參與各項攝影比賽爭取佳績。

第 四 條 本會以新竹縣為組織區域。

第 五 條 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行政區域內。

第二章會員

第六條 會員資格如下:

一、個人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須設籍或工作地於本縣且成年者、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個人會員。

二、贊助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設籍或工作地於本縣以外且成年者,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贊助會員。

三、團體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團體,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團體會員;團體會員推派代表一人,以行使會員權利。

四、永久會員:凡一次繳常年會費十五年以上者為永久會員。

第七條 會員(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每一會員(會員代表)為一權,但贊助會員無上項權利。

第八條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

第九條 會員(會員代表)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得經理事會決議,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第十條 會員喪失會員資格或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即為出會。

第十一條 會員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並於會計年度結束時生效)。

第三章組織及職權

第十二條 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代行職權;監事會為監察機構。

第十三條 會員大會之職權:

一、訂定與變更章程。

二、選舉及罷免理、監事。

三、議決入會費、常年會費、事業費及會員捐款之數額及方式。

四、議決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經費收支決(預)算。

五、議決會員(會員代表)之除名處分。

六、議決財產之處分。

七、議決團體之解散。

八、議決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等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 本會置理事11人(候補理事2人)、監事3人(候補監事1人);由會員(會員代表)選舉之;分別成立理事會、監事會;遇理、監事出缺時由候補理、監事依序遞補之。

第十五條 理事會之職權:

一、議決會員大會召開之有關事宜。

二、審定會員(會員代表)之資格。

三、選舉及罷免常務理事、理事長。

四、議決理事、常務理事、理事長之辭職。

五、聘免工作人員。

六、擬定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經費收支決(預)算。

七、其他應執行事項。

第十六條 理事會置常務理事3人,由理事互選之,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1人為理事長。

第十七條 理事長對內綜理、督導會務之遂行,對外代表本會行使各項職權,並在會員大會、理事會中擔任主席;理事長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常務理事1人代理,或由常務理事互推1人代理之。如理事長、常務理事出缺時,應於1個月內辦理補選之。

第十八條 監事會之職權:

一、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

二、審核年度經費收支決(預)算。

三、選舉及罷免常務監事。

四、議決監事及常務監事之辭職。

五、其他應監察之事項。

第十九條 監事會置常務監事1人,由監事互選之;除監察會務外並擔任監事會主席,如常務監事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監事1人代理,或由監事互推1人代理之。如常務監事出缺時,應於1個月內辦理補選之。

第二十條 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任期2年,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1次為限。理事、監事之任期自召開本屆第1次理事會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一條 理事、監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即解任,其缺額由候補理事、候補監事分別依次遞補:

一、喪失會員(會員代表)之資格。

二、因故辭職經理監事會決議通過者。

三、被罷免或撤免者。

四、受停權處分期間逾任期2分之1者。

第二十二條 本會置總幹事1人、會計1人,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會務;其聘任經理事會通過為之,解聘時亦同。前項工作人員不得由現任理、監事擔任。

第二十三條 本會得由理事會聘請名譽理事長、名譽理事及顧問各若干人,其聘期與理監事之任期相同。

第四章會議

第二十四條 會員大會分定期與臨時會議兩種;由理事長召集之。會員大會之召集應於15日前通知各會員,但因緊急事故召集臨時會議,經於開會前1日送達通知者,不在此限。前項會議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准並派員列席。

第二十五條 定期會員大會每年召開1次,臨時會議於理事會認為必要或經會員(會員代表)5分之1以上之請求,或監事會函請召集時召開之。

第二十六條 會員(會員代表)不能親自出席會員大會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會員代表)代理,每一會員(會員代表)以代理1人為限。

第二十七條 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以會員(會員代表)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超過半數以上同意始具效力;如為下列情事,應以出席人數3分之2以上同意行之:

一、章程之訂定與變更。

二、會員(會員代表)之除名。

三、理事、監事之罷免。

四、財產之處分。

五、團體之解散。

六、其他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

第二十八條 理事會每3個月召開一次,監事會每3個月召開1次,必要時得召開聯席會議或臨時會議,會議方式採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亦可視需要採用網路(視訊)方式召開,除臨時會議外應於7日前以書面通知,會議之決議各以理、監事過半數出席,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

第二十九條 理事、監事應出席理事、監事會議,不得委託出席;連續2次無故缺席,視同辭職。

第三十條 本會應於召開會員大會15日前或召開理事會議、監事會議、理事監事聯席會議7日前將會議種類、時間、地點連同議程報請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會議紀錄應載明出席、缺席、請假者之人數,於閉會後30日內報請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

第五章經費及會計

第三十一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入會費:新台幣400元,於會員入會時繳納。

二、常年會費:新台幣1500元。

三、會員捐款。

四、委託收益。

五、基金及其孳息。

六、其他收入。

第三十二條 本會會計年度以曆年為準(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十三條 本會於每年會計年度開始前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計畫及收支預算表,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由理事會編造上年度工作報告、會計報告,連同當年度工作計畫、收支預算表,提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因故未能如期召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者,可先經理事會及監事會或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事後提報大會追認後,再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第三十四條 本會解散後,剩餘財產歸屬所在地方自治團體或主管機關指定機關團體所有。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未規定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變更時亦同。

第三十七條 訂定及變更本章程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年○月○日屆次及主管

機關核備之年月日及文號如下:

1.114年1月11日第1屆第1次會員大會通過。

新竹縣政府114年2月8日府社行字第1140006223號函准予備查。

2.115年1月10日第1屆第2次會員大會通過修訂。

新竹縣政府115年1月16日府社行字第1150003647號函。

於115年9月28日第三次理、監事會討論通過保留,等今年第四次理監事會決議,提交明年一月大會討論後,報新竹縣政府核備後實施

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115年度預定活動和課程(持續更新)

115年1月5日橫山鄉外拍 會員免費 ( 總幹事 劉香香指導已完成) 115年1月 10日 新竹縣樹杞林攝影學會2025年鑑出刊 (作品已出版) 115年1月10日第一屆第二次會員大會(橫山鄉晶廚餐廳已完成) 115年1月13日關西亞洲健康智慧園區手機班第二期( yuki老師授課...